邢台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方案》全面开展河湖清理行动

搜狐焦点邢台站 2018-02-23 08: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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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邢台市河湖清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为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全面开展河湖清理行动。 《方案》提出,在全面排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清理台账,制定清理方案,做到“四明一建”,即明确清

日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邢台市河湖清理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指出,为治理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市委、市政府决定,在我市全面开展河湖清理行动。

《方案》提出,在全面排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清理台账,制定清理方案,做到“四明一建”,即明确清理目标、清理任务、责任分工、时间节点,通过河湖清理行动,到2018年底实现河湖面貌明显改善;着眼构建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水面无垃圾、污水无直排、水域无障碍、堤岸无损毁、沿岸无违建、河砂无乱采的“六无”目标。

《方案》强调,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全面实行河(湖)长制为契机,遵循“坚持河(湖)长主导,部门联动”原则,进一步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市级总河长对全市河湖管理保护负总责,对全市河湖清理行动进行总督导、总调度;市级河长负责分管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分管河湖清理行动,督导下级河长和市级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解决行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县级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内管理保护负总责,对辖区内河湖清理行动进行安排部署、组织协调、督导调度,及时研究解决河湖清理行动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县、乡两级河长对分管河湖的管理保护工作负领导责任,依法开展河湖清理行动,协调处置清理行动突发事件,对清理行动进行自查和总结。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全力做好河湖清理行动相关工作。河湖清理行动范围:按照河(湖)长制实施范围全覆盖要求,对全市河湖进行全面清理。

任务包括:清理垃圾废弃物、清除违建违障、打击非法采砂、整治非法排污、治理黑臭水体。全面清理河道湖泊内各类垃圾、废弃物,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农作物秸秆和工业废品等堆积物,特别是阻碍行洪的“垃圾山”“尾矿山”;清理打捞河湖水域水面垃圾、游船油污排放物、水体障碍物和沉淀垃圾。全面清理各类非法围堤围埝,阻碍河道行洪的林木,违法违规建筑物、构筑物;清理整治擅自侵占河道、围垦湖泊,违法种植及养殖等行为;清理湖泊周边和河道两侧划定为禁养区内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等影响河湖环境设施设备。严厉打击破坏河道、影响行洪的非法采砂;规范管理持证采砂场,对不按照采砂许可规定的区域、期限和作业方式进行采砂的违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严禁超深度、超范围开采;对越界超采、偷采盗采、乱堆乱弃等非法违规采砂场,依法实施整顿、关停、取缔等决定;清除未按规定复平的砂石料场,回填平整隐患砂坑。依法取缔封堵入河(湖)非法排污口,严厉打击偷排、不达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快入河(湖)排污口综合整治,对确需保留的要抓紧补办手续,规范设置,加强监测,实行排污信息共享,并定期进行通报、督导检查。同时,采取生态湿地净化等措施,实施尾水深度处理,减低入河(湖)污染负荷,改善水域水质。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数据、生态修复等措施,全面加快河湖黑臭水体治理,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水臭区域,要采取生物、物理等手段,及时改善河湖水质,解决群众身边的水臭问题,力争提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把河湖清理行动作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专题部署,强力推进。要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将河湖清理行动开展情况纳入2018年度河长制考核内容,加大考核权重。要推进水务、环境保护、公安等部门的联合执法,强化对重点区域、敏感区域的执法监督,对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农村垃圾治理工作机制,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转运体系,抓好垃圾终端处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从源头上切断垃圾弃河、污水直排。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倡导树立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引导全社会力量参与河湖清理行动。

来源:邢台网

记者:赵永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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