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21年度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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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安居办公布了《邢台市中心城区2021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就住房保障范围、准入条件、受理审核流程及所需提交的材料等进行了详细说明。
据了解,本年度我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范围涵盖襄都区、信都区、市开发区和邢东新区。因区划调整,本年度将原邢台县的会宁镇、南石门镇、晏家屯镇纳入中心城区住房保障范围。
我市住房保障类型及相应群体,共分为三种类型,其中排名前列类为城镇较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即持有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证);第二类为城镇低收入家庭(2021年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6781元的0.8倍以下,即29425元/人以下);第三类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含市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非社区居委会管辖的家庭和村改居家庭)、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2021年按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6781元的1.5倍以下,即55172元/人以下;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收入标准,2021年按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6781元的1倍以下,即36781元/人以下)。
申请住房保障资格提交材料通过“邢台住房保障”手机APP方式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承诺书、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通过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方式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邢台市住房保障资格申请表》、承诺书、其他需要补充的证明材料。
据悉,2021年度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审核时限由2020年的35天缩短至现在的22天。
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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