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为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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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河北省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方案》要求,自2021年4月至2022年底,利用2年左右时间,为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包括城镇既有住宅、单位燃气用户)加装具有自动切断功能的安全装置,强化燃气行业安全管理,坚决防范事故发生,切实保障用气安全。
精准摸清底数。各地要详细统计城镇既有住宅、单位燃气用户信息,建立市、县、街道三级信息台账,为精准实施安装工作、落实工作资金提供依据。经济条件好、工作有基础的市、县,应积极探索运用5G、大数据等手段,建立台账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自动化录入、大数据采集、实时分析管理等功能,实行标准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
制定实施方案。各地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分年度任务目标、支持政策、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统筹安排城镇既有管道燃气用户加装安全装置工作。健全正向激励体系,发挥激励引导作用,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政府、企业、居民合理分担城镇既有住宅加装安全装置费用的机制;单位燃气用户自行承担所需费用,不得增加低保户、特困供养户等的经济负担。
科学有序推进。各地要坚持先易后难、梯次推进的原则,科学安排工作流程,首先为老旧小区、城乡接合部以及低保户、特困供养户等加装安全装置,提前部署推动饭店、旅馆等工商户以及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院、机关事业单位等公服用户加装安全装置。重点督促近两年发生爆燃事故的燃气企业先行先试,缩短工作时限,加大推进力度,形成示范效应。严把产品质量关,选择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的产品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施工作业,确保工程质量。
来源: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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