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招引工作有序开展 高层次人才来邢就业享购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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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8月底,全市引进大专以上学历人才58889名,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73.61%。8月31日,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就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大力推进人才聚集行动情况进行发布。
栽好梧桐树,引得凤凰来。针对大学生招引工作,邢台推出了含金量更高、实用性更好、针对性更强的政策和举措,着力解决人才在就业、社保、落户、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困难,确保各类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这些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博硕人才购房较高补贴达10万元,本专科人才购房按房款2%予以补贴;对来邢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推出5项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对来邢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补贴、租金补贴、社保补贴及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为确保实现“十四五”期间每年新增大专以上学历人才8万名以上,市人社局在全市范围开展了2021年度急需紧缺人才需求统计工作。截至目前,全市范围共收集16381条急需紧缺岗位信息,其中事业单位岗位4811条(编内4326条,编外485条),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等岗位需求11570条。
在深入调查、摸清底数的基础上,市人社局聚焦完善人才引进机制,打造良好人才环境,结合全市急需紧缺岗位特点,采取了精准引才措施。解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事业单位编内、编外用人需求,由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利用现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选聘有关政策,鼓励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单位到国内知名院校和科研院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并通过开展我市事业单位招聘、选聘相关工作,及时填补事业单位用人缺口。
同时,解决企业及非公有制单位用人需求,企业、民办非企业、社会组织等岗位空缺,由各级人才市场、人力资源产业园、人才服务机构等通过多元化人才招引方式,拓宽引才渠道,用好人才优惠政策,实现人才就业与企业招才“双赢”。
下一步,市人社局将强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完成今年全市新增大专以上学历人才8万名以上的目标任务,为邢台高质量赶超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撑。优化升级人才政策,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对照湖州、绍兴、石家庄等地人才政策,协同人才集聚专班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完善人才引进优惠政策,建立人才流动统计分析监测机制,为人才提供诉求受理等服务。同时,丰富人才招引载体,架起企业与学校之间的沟通桥梁。主动出击,精准服务,提高招聘会规模、加大招聘会密度,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招才引智的精准率和成功率,推动人才集聚与产业发展同频共振。
政策解读
1、高校毕业生回邢、来邢创业补贴政策
对于高校毕业生回邢、来邢创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两方面:
一是创业补贴。毕业学年高校生及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就业创业登记后初次申领营业执照且少有,下同)、取得营业执照、登记就业(毕业学年高校生除外)、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每个创业项目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二是创业社保补贴。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初次创业领取营业执照(包括从事个体经营和创办小微企业和在民政部门注册的社会组织,除国家限定行业外)、登记就业、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且缴纳社会保障费的,可给予创业者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创办小微企业在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企业为其实际缴费情况按规定给予补贴;个体经营类型且以灵活就业形式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较高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给予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的缴费基数较高不超过社会平均工资,但每人只能享受一次。高校毕业生回邢、来邢创业在取得营业执照并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后、12个月内向创业所在地县(市、区)人社部门申请补贴。
2、高层次人才来邢就业购房补贴政策
对高层次人才购(租)房补贴政策:对2020年1月1日后来邢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引进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在本市首次购房的,分3年发放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按10万元(第1年5万元、第2年3万元、第3年2万元)、硕士研究生按8万元标准发放(分3年发放)。
上述人员中未购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优惠政策的,3年内分别给予1500元/月、1000元/月的租房补贴。
来源:邢台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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