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房地产市场年度报告之河北及邢台房地产政策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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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河北出台《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1月1日 搜狐焦点)
为进一步构筑行业信用监管体系,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物业新型监管机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监管力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现行法规制度,制定了《河北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2|河北住建行业企业资质及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统一延续至年底(1月19日 搜狐焦点)
当前国外疫情加速蔓延,国内零星散发和局部聚集性疫情接连发生,我省出现新增确诊病例,疫情防控形势复杂严峻。1月19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公告,将我省各级资质许可机关(含雄安新区、自贸区有关片区)核发的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有效期届满的房地产开发、造价咨询等企业资质证书、房地产估价机构备案证以及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师、注册建造师等各类人员资格证书有效期统一延续至2021年12月31日。无需办理证书延续审批手续。
2.2.3|河北落实“12354”总体安排 努力开创住建事业发展新局面(2月3日 搜狐焦点)
2月3日,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明确2021年按照“12354”总体安排,努力开创住建事业发展新局面。“12354”总体安排是:坚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条主线,实现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建筑业转型升级双轮驱动,开展城市更新、城市体检、县城提质三项行动,实施棚户区改造、老旧小区改造、城中村改造、雨污分流改造、城市停车设施建设五项民心工程,推动被动房产业发展、垃圾分类、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传承利用、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提升四项重要工作。
2.2.4|加强2021年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2月4日 搜狐焦点)
2月4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2021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有效杜绝重大及以上事故,促进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2.2.5|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 不得要求在当地设立分(子)公司(2月21日 搜狐焦点)
为进一步深化建筑业“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的建筑市场体系,2月21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开展建筑企业跨地区承揽业务要求设立分(子)公司问题治理工作。
2.2.6|河北规范全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2月22日 搜狐焦点)
2月22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制定了《河北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示范文本)》(电子版可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载),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2.2.7|力争2023年 邢台市新建或提升标准化城市经济综合体390个(3月1日 搜狐焦点)
3月,邢台市印发《邢台市城市经济综合体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城市经济综合体标准体系及认定办法》,明确我市城市经济综合体建设目标、重点工作、产业定位、认定标准等内容。
2.2.8|河北规范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保障重大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等用地(3月15日 搜狐焦点)
3月15日,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做好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规范全省近期建设用地报批工作。
2.2.9|邢台市区内“招商选资”项目实行“交地即交证”(3月22日 搜狐焦点)
连日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对市区内“招商选资”项目实行“交地即交证”,有效确保了“招商选资”项目早日开工投产。
2.2.10|河北省推进棚户区改造 今年将新开工棚改安置房11万套(3月24日 搜狐焦点)
从省住建厅获悉,今年,河北省将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计划新开工棚改安置住房11万套,基本建成13.2万套,2017年及以前开工棚改安置住房全部建成。
2.2.11|邢台出台《关于农村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3月25日 搜狐焦点)
3月,我市出台《关于农村自建房规划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进一步规范农村自建房行为,确保农村自建房屋质量安全。
2.2.12|顶格裁量严厉处罚 河北七部门“剑指”违规违建项目(3月29日 搜狐焦点)
3月,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自然资源厅等
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违规违建项目日常监管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完善违法建设排名前列时间发现机制,健全社会监督和群众举报排名前列时间响应机制,强化违法建设排名前列时间制止机制,明确加大违法违规处罚力度,强化失信惩戒,严肃党纪政纪责任追究等措施。
2.2.13|邢台市出台《办法》奖励扶持文旅产业高质量赶超发展(3月31日 搜狐焦点)
3月,我市出台《邢台市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奖励扶持办法》,制定了具体扶持配套政策,以进一步激发文化旅游产业发展活力,促使我市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赶超发展。
2.2.14|邢台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 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4月8日 搜狐焦点)
为认真贯彻住建部等8部委关于开展房地产领域专项整治的要求,落实省委、省政府开展“三重四创五优化”活动和市委、市政府“大抓落实、大干事实”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销)售行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联合四区住建部门在市区开展商品房预(销)售专项整治活动。
2.2.15|河北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4月20日 搜狐焦点)
4月,省住建厅印发《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定分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河北省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实施“评定分离”。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货物采购招标,鼓励各地根据情况实施“评定分离”。
2.2.16|《河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6月起施行(4月23日 搜狐焦点)
为规范做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工作,4月,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河北省土地征收成片开发实施细则(试行)》(下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2.2.17 |河北出台《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 自5月1日起施行;邢台市出台《方案》推动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多样化升级(4月26日;5月1日 搜狐焦点)
4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河北省城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同时制定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作为《办法》附件一并下发。该《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5月,《邢台市物业行业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印发,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行为,强化物业服务监管,推动全市物业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
2.2.18|邢台市政府办印发《意见》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5月12日 搜狐焦点)
5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快绿色建筑产业发展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全市新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不低于20万平方米并打造一批示范项目,2022—2025年每年新开工建设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面积以不低于10%的速度递增。
2.2.19|河北省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全部入统(6月2日 搜狐焦点)
5月,省统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小升规”企业入库入统办法》,提出有总承包资质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及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于5月全部纳入统计。
2.2.20|邢台市印发“信易租”工作方案(试行) 探索信易+租赁新模式(6月25日 搜狐焦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工作部署,让信用信息共享共用,在全局系统营造守信受益、信用有价的浓厚氛围,让信用好的主体更加容易获得便利优惠的住房租赁服务,决定探索开展“信易+租赁”的新模式,不断提升全市整体形象,现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2.2.21|邢台公开征集违法违规销售商品房线索 房地产市场得到初步整治(6月25日 搜狐焦点)
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到,经过为期两个月的房地产市场违规预售专项整治行动,邢台市房地产市场得到初步整治。为巩固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成果,6月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面向全市征集开发企业违法违规销售商品房线索。
2.2.22|邢台对房地产市场违规预售行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7月1日 搜狐焦点)
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扩大违规预售线索来源,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违规预售行为,对市区范围内的违规预售行为实行举报奖励制度。自7月1日起,凡举报以认购、预订、排号或办理VIP卡等各种形式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售款等违规预售行为,并提供直接有效证据的,经调查违规预售行为属实,行政处罚后,给予首位举报人2000元奖励。
2.2.23|河北省出台《河北省村庄房屋改造建筑导则》提高农村住房建设品质(7月29日 搜狐焦点)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和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完善技术标准导则体系,不断提高农村住房建设品质,改善农民居住条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有关单位编制印发了《河北省村庄房屋改造建筑导则》(以下简称《导则》),为各地村庄房屋改造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2.24|邢台市住建局: “房屋交易+水电气暖”线上打包过户(7月29日 搜狐焦点)
市住建局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中心“智慧房屋交易”APP上线“水电气暖联办过户”功能,房屋买卖双方在网上签订房屋交易合同并勾选需过户的“水电气暖”等公共服务业务,即可实现房产交易后水电气暖同步过户。
2.2.25|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河北实施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8月3日 搜狐焦点)
为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日前,省住建厅、省政务服务办、省公安厅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的通知》,要求加强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各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建立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制度,督促住房租赁企业和商业银行落实责任。加强住房租赁消费贷款管理,住房租赁企业不得以隐瞒、欺骗、强迫等方式要求或以租金分期、租金优惠等名义诱导承租人使用住房租赁消费贷款。
2.2.26|河北严格房地产全流程监管 切实保障购房人权益(8月17日 搜狐焦点)
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7日消息,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全流程监管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提出强化项目立项管理,规范土地供应管理,严格房屋销售监管等多项举措,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保障购房人权益。
2.2.27|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努力方向 邢台将朝着这些目标奋力前行(8月17日 搜狐焦点)
8月23日,邢台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排名前列次会议在邢台会堂开幕。代市长宋华英作《政府工作报告》。
其中在共享发展上,致力于老有所养。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工程,建设一批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致力于住有所居。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积极化解房地产领域遗留问题,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
2.2.28|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邢台开展法律咨询公益行动(8月27日 搜狐焦点)
为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减低群众知法、用法、守法成本,维护公平、公正、合法的房地产交易环境,邢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邢台市司法局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联合开展“购房置业、律师同行”法律咨询公益行动的通知》,决定在我市组织开展“购房置业、律师同行”法律咨询公益行动。
2.2.29|大学生招引工作有序开展 高层次人才来邢就业享购房补贴政策(8月31日 搜狐焦点)
8月31日,在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人社局就贯彻落实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大力推进人才聚集行动情况进行发布。针对大学生招引工作,邢台推出了含金量更高、实用性更好、针对性更强的政策和举措,着力解决人才在就业、社保、落户、购房、子女入学等方面困难,确保各类人才引得来、留得住、用得好。这些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博硕人才购房较高补贴达10万元,本专科人才购房按房款2%予以补贴;对来邢就业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推出5项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优惠政策;对来邢创业的大学生给予创业补贴、租金补贴、社保补贴及担保贷款等优惠政策。
2.2.30|河北25部门提出21项重点任务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9月2日 搜狐焦点)
日前,省发展改革委、省乡村振兴局等25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贯彻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持续巩固易地搬迁脱贫成果提出21项重点任务。
2.2.31|聚焦房地产问题 河北省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9月6日 搜狐焦点)
近日,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管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自2021年8月起至2024年6月,通过3年时间的整治,推动房地产市场秩序实现明显好转,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措施得到有效落实,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新增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群众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规范工作成果得到进一步巩固。
2.2.32|《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举报管理实施办法》印发(9月7日 搜狐焦点)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受理办理工作,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推进依法行政,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行为举报管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订。《办法》自2021年9月15日起施行。
2.2.33|坚决防止!事关河北搬迁撤并类村庄承包地流转!快看! (9月10日 搜狐焦点)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搬迁撤并类村庄承包地流转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立足搬迁撤并类村庄承包地利用现状和特征,着力突出引导和鼓励农户依法依规流转承包地经营权,坚决防止借村庄撤并名义强行流转承包地,加强承包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依法保护农民合法权益,确保搬迁撤并类村庄农户收入有增加、生活有改善、发展有前景。
2.2.34|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 河北省出台标识管理办法(9月15日 搜狐焦点)
为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促进河北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日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根据《河北省促进绿色建筑发展条例》、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制定了《河北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1年9月15日起实施。
2.2.35|整治三方面问题 河北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9月27日 搜狐焦点)
近日,河北省住建厅印发通知,决定在全省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以下简称“工程建设领域”)整治工作。通过开展整治,到2022年6月底实现工程建设领域恶意竞标、强揽工程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招标投标乱象和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招标投标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
2.2.36|河北省出台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10月15日 搜狐焦点)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机制基本建立,建筑设计标准化和部品部件生产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等目标。
2.2.37|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投资建设项目全过程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10月21日 搜狐焦点)
河北精简整合审批流程,规范减少审批环节,强化项目、流程、事项全过程、全覆盖改革,清理规范投资建设项目涉及的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中介服务、技术性审查、市政公用服务以及政府内部管理服务事项,规范土地供应、策划生成、项目立项、用地规划、工程规划、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竣工验收等政府全过程审批管理,构建科学、便捷、高效的投资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全力打造全国一流投资环境。
2.2.38|河北保障性住房以低租金面向新市民、青年人(11月26日 搜狐焦点)
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12月1日消息,为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河北省政府办公厅11月26日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简称《意见》),明确各市要以需求为导向,按照供需匹配原则,缓解住房租赁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促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
2.2.39|河北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解决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11月26日 搜狐焦点)
11月26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以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石家庄、邯郸、唐山、保定、秦皇岛、张家口和雄安新区为重点发展城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其他城市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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