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

搜狐焦点邢台站 2021-05-27 09:2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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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质量监管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县(市、区)住建局于5月25日—8月20日对辖区内2018年以来实施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程的质量开展“回头看”工作,“回头看”情况及整改情况于8月20日前以正式文件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子版及扫描版发邮箱xtjsjkjk@126.com。

二、要确定专人负责此次“回头看”自查工作,对“回头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建立台帐,完善相关手续,逐条督促参建单位限期整改到位,严格质量标准,消除问题隐患,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问题。

三、自查中如发现工程所用建筑材料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应立即责令停止使用,留取相关证据后清退出场,已施工部分必须进行整改或返工处理。

四、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并严肃追究工程建设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责任,不良信用行为记入信用体系。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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