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进一步扩大 我市本年度中心城区住房保障准入条件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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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市安居办公布了《邢台市中心城区2022年度住房保障准入条件》,本年度我市中心城区住房保障范围涵盖襄都区、信都区、市开发区和邢东新区。
户籍为信都区但属邢台市中心城区外的城镇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家庭,按排名前列类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申请住房保障。户籍为任泽区、南和区、原邢台县(不含户籍为原邢台县的城镇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家庭)的申请家庭在市中心城区内工作、居住的,暂按第三类住房保障准入条件申请,其户籍可视为市区居住证。
我市住房保障类型及相应群体,共分为三种类型,排名前列类为城镇较低生活保障家庭、特困人员供养家庭(即持有我市民政部门核发的居民较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证);第二类为城镇低收入家庭(2022年按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9045元的0.8倍以下,即31236元/人以下);第三类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从全日制大中专学校毕业,且自毕业的次月起计算时间不满五年的就业人员)、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标准:2022年按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9045元的1.5倍以下,即58568元/人以下;领取住房租赁补贴家庭收入标准:2022年按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39045元的1倍以下,即39045元/人以下)。
申请住房保障,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通过“公租房”App向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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