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筑业企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将全部入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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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统计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五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小升规”企业入库入统办法》,提出有总承包资和专业承包资质的独立核算的建筑业法人单位、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及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于5月全部纳入统计。
“小升规”指企业由规模(限额、资质)以下升级为规模(限额、资质)以上,申报并纳入一套表调查单位库。
“小升规”企业入库入统,由各级统计、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审批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主要职责为,负责将当月审批取得建筑业资质的法人企业相关信息,于次月1日前以纸介质方式提供给同级统计部门;市、县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行政审批部门负责将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企业备案库的相关信息,于每月1日前以纸介质方式提供给同级统计部门;督促并指导企业做好入库申报工作,积极配合统计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所有申报入库单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营业执照(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和《现场核查结果登记表》。建筑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还需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企业入库分年度审核和月度审核,年度审核分两个批次进行,一般在10月至次年1月开展;月度审核在2月至12月开展。
《办法》要求各级相关部门扎实做好企业入库入统工作,确保应统尽统,准确反映市场主体成长情况。要严格执行入库标准和统计制度要求,入库申报材料真实完整、上报统计数据客观准确,确保入库入统数据质量。
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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