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建设工程质量巡查 和绿色建筑标准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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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建局、开发区城建局、邢东新区规建局:
为深入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落实市委、市政府2021年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强化层级质量监管,促进全市工程质量水平和绿色建筑发展持续稳步提升,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上半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巡查和绿色建筑标准检查的通知》(邢建〔2021〕47号),我局于2021年6月3日—11日,对全市在建工程质量和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巡查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检查范围为各县(市、区)所有在监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重点检查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商品住宅、大型公建(学校、幼儿园、医院、商场)、桥梁、道路等工程。共计抽查20个县(市、区)的39个单位工程,其中公建11个,保障性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工程2个,商品住宅26个。共计抽检钢筋、电缆、电工套管、排水管道等建筑材料70组,经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检测69组合格,合格率98.6%,1组排水管不合格,已处理。
从检查情况来看,一是各地高度重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能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工程质量管理工作部署,切实履行政府监督职责,认真贯彻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多措并举,深入开展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检查也发现有些工程存在不同程度的质量问题。二是各地严格执行城镇居住建筑75%、公共建筑65%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针对设计、审图、施工、竣工验收四个重点环节,不断完善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制度。任泽区、隆尧县积极推进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
此次共计抽查质量行为1260项,符合要求773项,基本符合要求406项,符合项和基本符合项占93.6%,不符合81项,占6.4%。下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9份,行政处罚建议书1份。
每受检地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均召开反馈会,向受检地主管部门反馈检查情况,明确整改工作要求,压实属地质量监管主体责任,传导监管压力。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工程施工现场无公示牌,八方责任主体承诺授权书不规范,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签字日期不齐全;设计变更文件不规范、不及时;图纸会审不及时、不规范、见证员和取样员数量不足等。
(二)施工单位:施工管理不到位。个别工程项目经理不到岗;不按规定编制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施工日志记录不规范、不齐全;施工技术资料整理混乱、主要责任人签字不全等。执行设计文件或规范标准不严格。
(三)监理单位:监理行为不规范,监理责任不落实。一是监理人员业务素质差,对明显质量问题不能及时发现;二是工作履职不到位,个别总监、监理工程师不到位,旁站、见证取样工作计划执行不力;三是监理资料整理不规范,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内容不全。
(四)主管部门:个别县(市、区)一是监督工作基础较弱,监督力量不足,受检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较多;二是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工作推进缓慢,装配式建筑占比较低,节能新材料、新产品、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尚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抓紧建立并完善相应工作机制和具体政策措施,确保完成今年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建设工作任务目标。同时对本次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实时跟踪督办,确保相关责任主体整改处理到位,处理及处罚情况及时书面上报市住建局巡查组。
(二)加强监管。各地要认真梳理研究本次检查发现的质量问题,检视质量监管工作中的漏洞,举一反三,制定针对性措施,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出现。提高参建单位质量意识,压实参建单位质量责任,确保工程实体质量,逐步形成工程参建单位自觉依法依规,持续提升工程质量,提升建设工程品质的良好局面。
(三)推进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积极推行省、市工程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措施,重点治理混凝土顶板、墙体开裂、涨模,钢筋位移,厨卫间、地下室(地下车库)渗漏等问题,构建实体质量常见问题治理长效机制,提高建筑工程品质,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2021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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