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出台鼓励支持产业园发展措施 引进机构较高20万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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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机构较高给予20万元奖励,实行两免三减半房租优惠政策
●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邢台市鼓励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正式实施。该措施适用入驻邢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核心园区的企业(机构)。出台该措施,旨在全面推进邢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持续、健康发展。
引进机构较高20万奖励
对产业园引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予以奖励,奖励资金不重复享受。
每引进一家全国综合排名20强、50强、100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入驻一年后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对引进高级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或引进后年营业收入达8000万元以上的机构,入驻一年后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对引进省级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或引进后年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以上的机构,入驻一年后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
入驻机构可享多项优惠
对入驻产业园的机构,实行两免三减半的房租优惠政策。从核准进驻开始,前两年的租金(含物业、采暖、制冷、水电)全免;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的租金(含物业、采暖、制冷、水电)减半。
新办入驻和本市外迁入产业园的企业(机构),五年内,其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房产税区级地方贡献合计达到20万元,前三年按其区级地方贡献的80%、后两年按其区级地方贡献的60%予以扶持,其年度个人所得税(含代扣代缴个税部分)区级地方贡献合计达到20万元,按区级地方贡献的50%予以扶持。市域内存量企业入驻产业园,五年内,按其年度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房产税区级地方贡献环比增量给予50%奖励,个人所得税(含代扣代缴个税部分)年度区级地方贡献环比增量给予50%奖励。
取得相关培训资质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公共职业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按规定享受补贴。对入驻园区的人力资源服务及相关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贷款额度较高不超过300万元,按规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示范机构将获奖励
选树一批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对获评高级、省级示范机构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市级财政不再给予重复补助;对获评市级示范机构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引导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对标达标和参加等级评定,对评定为“5A”级、“4A”级的服务机构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市级财政不再给予重复奖励;对评定为“3A”级的服务机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建设产业园有专项补助、补贴
支持和鼓励入驻产业园的企业参与政府人力资源服务项目,政府购买人力资源项目,在符合招标相关规定的范围内,优先选择入驻企业;入驻企业承办高级、省级人力资源服务学术交流、业务研讨、高端论坛等活动,对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经认定分别给予活动总费用的50%以内、较高10万元的补贴。
对获准建设的高级产业园给予600万元一次性专项补助、省级产业园给予300万元的一次性专项补助,市级财政不再给予重复补助。对批准建设的邢台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分园区,每年给予较高50万元的园区运营补贴,补贴期限为2年。
对工作中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荣誉的企业,实行失信联合惩戒,列入“失信黑名单”,吊销许可证,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追缴违法所得。
来源:牛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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