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拟收储三宗国有建设用地 总面积约合109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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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拟收储王家营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一宗国有建设用地,该宗土地位于规划龙泉大街以南、规划冶金路以西、和平大街以北,占地面积64.2554亩(详见附图)。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函告我中心“该地块已具备收储出让条件”,拟办理土地收储手续。
以上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照属地原则由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路街道办事处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上述土地范围内有权利主张的居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交到属地镇(办),待其收集齐全后,交到邢台市信都区土
地储备中心,由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予以注销(变更)。
二、对上述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属地镇(办)主张权利,逾期不向属地镇(办)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对上述土地依法收储。
联系单位:邢台市信都区中兴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新兴西大街269号
联系人:王頔
联系电话:0319-2609005
本通告有效期自2021年3月11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结束。
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3月11日
我中心拟收储向阳工艺陶瓷厂家属院棚户区改造项目范围内一宗国有建设用地,该宗土地位于规划文苑路东侧、茶棚沟以北,占地面积43.9989亩(详见附图)。邢台市信都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函告我中心“该地块已具备收储出让条件”,拟办理土地收储手续。
以上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照属地原则由邢台市信都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上述土地范围内有权利主张的居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交到属地镇(办),待其收集齐全后,交到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由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予以注销(变更)。
二、对上述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属地镇(办)主张权利,逾期不向属地镇(办)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对上述土地依法收储。
联系单位:邢台市信都区南大郭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邢台市信都区文苑北路506号
联系人:张雪岩
联系电话:0319-2608101
本通告有效期自2021年3月11日起至2021年3月25日结束。
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3月11日
邢台市襄都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一宗国有土地,宗地位于规划顺德南路以东、龙泉东大街以北,宗地面积787.58平方米(1.18135亩)。
以上范围内单位和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由邢台市襄都区人民政府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运行,特公告如下:
一、该范围内土地上有权利主张的单位和居民,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土地使用证交到邢台市襄都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收齐后移交至邢台市襄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二、对该范围内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公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邢台市襄都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主张权利,逾期不向邢台市襄都区北大街街道办事处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由邢台市人民政府收回该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和注销其土地使用证。
公示期自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25日止。
联系单位:邢台市襄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联系地址:邢台市襄都区顺德南路巨业大厦12层
联系电话:52509553031686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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