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拟收储西北区域一宗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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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拟收储位于邢州大道以北、富民路以东一宗国有建设用地,占地面积112.509亩(详见附图)。邢台市信都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函告我中心“该地块已具备收储出让条件”,拟办理土地收储手续。
以上范围内居民使用的土地和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按照属地原则由邢台市信都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实施拆迁安置。为确保该项目范围内土地收储合法合理进行,特通告如下:
一、上述土地范围内有权利主张的居民,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不动产权登记证书》交到属地镇(办),待其收集齐全后,交到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由邢台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依法予以注销(变更)。如有丢失情况,须由土地证、房产证证载权利人(或委托人)向邢台市信都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出具书面遗失说明,并同意注销(变更)。
二、对上述拟收储土地上拆迁安置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请在本通告公示之日起15日内到属地镇(办)主张权利,逾期不向属地镇(办)提出异议,视为对补偿和安置无异议,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将对上述土地依法收储。
联系单位:邢台市信都区达活泉街道办事处
联系地址:莲池大街与富民路交叉口东北角
联系人:马玉飞
联系电话:0319-6755533
本公告有效期自2021年6月17日起至2021年7月1日结束。
邢台市信都区土地储备中心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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