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18条街道 将设首批“严管路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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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4月1日起,市区中兴大街等18条道路上将设置首批“严管路段”,严管机动车违法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
中兴大街(襄都路——钢铁路)
新华路(邢州大道——新兴大街)
团结大街(襄都路——钢铁路)
守敬路(泉南大街——七里河观光道)
冶金路(邢州大道——新兴大街)
公园东街(邢州大道——中华大街)
站前街(转运街——大通街)
火车站落客通道
转运街(新华路——车站北街)
高铁站站北路
高铁站落客通道
红星街(新华路——襄都路)
开元路(邢州大道——新兴大街)
顺德路(泉南大街——中兴大街)
永康街(兴达路——太行路)
胜利路(小黄河——建设大街)
泉北大街(开元路——钢铁路)
新西街(新华路——车站路)
为深入推进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规范市区道路机动车停车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交警支队设置市区排名前列批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严格管理路段(简称“严管路段”)。4月1日起,“严管路段”上除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外,每日7:30至19:00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机动车违法停车或临时停车的,交警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对于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法予以处罚并拖移车辆。
同时,在“严管路段”交警部门还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低速三、四轮车、老年代步车闯红灯、越线停车、逆行、不佩戴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管理。
另外,市区其他设置有禁止停车标志(含限时禁止停车标志)的道路,除依法施划的路内停车泊位外,禁止机动车停放或临时停车,交警部门将对经提醒后拒不驶离的依法予以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在提醒纠正的同时予以处罚:(一)在城市快速路或者严格管理路段违法停车的;(二)压占人行横道、网状线违法停车的;(三)违法停车造成车辆缓行或者拥堵的;(四)违法停车造成交通事故的;(五)同一机动车当日已被提醒纠正后,再次实施违法停车行为的。
(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侯东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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